Q:第一次在貴行申購基金,如何辦理? |
首次與本行往來開戶請親洽各分行櫃台辦理開戶和填寫網銀交易相關文件。 |
Q:向貴行購買國內、外基金受理時間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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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向貴行購買國內、外基金,是否有最低限額?單筆和定期定額各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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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購基金已扣款為何沒顯示所購基金之單位數? |
申購基金的資料(申購價格、單位數及損益…),需俟本行收到基金公司確認書(約2~4個營業日),始能分配入帳,之後基金的資料才會更新顯示於網路銀行-「我的基金」項下及對帳單上。 |
Q:請問境外基金同一檔基金名稱加註A、X及B、C、Y有何差異? |
A、X股與B、C、Y股的差別在於申購手續費收取的時點不同,A、X股為手續費前收,B、C、Y股為手續費後收,目前本行網銀交易僅接受前收型。 |
Q:如何申購國內貨幣市場型基金? |
請直接洽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因部份國內貨幣型基金因基金公司訂有申購額度限制,所以限於本行營業單位櫃檯辦理,本行網路銀行無法接受交易。請直接洽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因部份國內貨幣型基金因基金公司訂有申購額度限制,所以限於本行營業單位櫃檯辦理,本行網路銀行無法接受交易。 |
Q:不同時期申購同一檔基金,該基金的損益是否合併成一筆? |
每一筆新申購契約(含單筆投資與定期定額新委託),其契約編號(即本行之基金帳號)均不同,其相關資料(單位數、淨值及參考損益等)亦各自獨立列示,故即使投資同一檔基金,資料將不會合併,俾利委託人評估不同時點的投資績效,及做為個人理財規劃之參考。 |
Q:網路購買基金「轉介人員代號」要填甚麼資料? |
「轉介人員代號」可輸入為您服務的理財專員或轉介行員之員工編號,亦可不輸入任何資料,即能完成申購基金交易。 |
Q:基金單位數如何計算?至小數點第幾位? |
基金申購單位數計算至小數點第幾位係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本行依基金公司交易確認書進行分配時,係以總單位數按照同一日各委託人申購金額比率分配至該基金規定之位數, 如有剩餘數,再由電腦系統隨機分配予委託人,故同一日相同金額投資同一基金之委託人之單位數可能略有差異。 |
Q:網銀申購基金是否享有較優惠的手續費折扣? |
為慶祝本行網銀交易上線特提供非常優惠的手續費折扣給本行網銀交易之客戶:凡於此期間以網銀交易單筆和定期定額申購基金享有35折優惠。 |
Q:如何辦理國內外基金贖回? |
基金贖回可至原申購交易之營業單位臨櫃辦理或利用網路銀行進行交易。 |
Q:基金贖回適用哪一天的價格? |
基金贖回適用之價格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國內基金依次一營業日的淨值計價;境外基金一般依當日的價格計價,但仍應依照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為準。 |
Q:基金贖回款入帳之存款帳戶有無限制? |
基金贖回款限存入委託人本人在本行之存款帳戶,且台幣信託者限入新台幣存款帳戶,外幣信託者限入同幣別之外匯存款帳戶。 |
Q:辦理基金贖回後,贖回款何時入帳? |
基金贖回款項之入帳時間係依各該基金之公開說明書而定,本行於基金公司入帳當日完成分配作業後,即將款項入委託人帳戶,惟如無法入帳成功,將通知分行以人工處理,故入委託人帳戶時間可能因而延後。國、內外基金一般入帳時間如下: |
Q:辦理基金贖回有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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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贖回可分為全部贖回和部分贖回,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一、贖回規定: (一)每筆基金(依契約編號)每日僅受理贖回申請一次。 (二)原投資標的之受益權單位數未分配前,不受理全部贖回。 (三)遞延至贖回時收取手續費之境外基金不受理部份贖回。 (四)贖回款入帳或有收益分配款項撥付時,限撥入於原申購時所指定授權扣款之本人帳戶內。新臺幣信託贖回款限撥入委託人本人本行新臺幣帳戶,外幣信託贖回款限撥入本人本行外幣帳戶。 (五)惟於受託人辦理分配入帳作業時,如原約定入款帳號因戶況異常(例如︰為結清戶、靜止戶等)而導致入帳失敗,委託人同意由本行撥入委託人於本行之有效存續存款帳戶內。 二、全部贖回: (一)單筆申購:每筆契約編號項下基金辦理全部贖回後,該筆契約編號之約定即為終止,信託關係視為消滅。 (二)定期定額: 1.同時申請原始契約繼續扣款:本行將依原約定以定期定額方式繼續扣款投資。惟若委託人要求購買超過其風險承受等級之商品,本行將婉拒其原始契約續扣申請。 2.若無同時申請繼續扣款:本行將終止該契約並停止扣款投資,信託關係視為消滅。 3.如投資標的已全部贖回後方取得之分配所得,係以額外受益權單位數收益分配時,本行得贖回該等額外之單位數,並將贖回所得款項扣除相關稅負及費用後,支付予委託人。 投資標的已全部轉換後,如仍有轉換前原基金受益權單位數收益分配時,亦比照前項作業規定辦理。 4.但辦理部份贖回時,原約定以定期定額方式申購之投資標的仍會依原契約繼續扣款。 三、部分贖回信託金額限制:(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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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貴行何時收取信託管理費? 收取的計算標準為何? |
(一)境外基金、國內外幣計價基金:每筆契約編號項下每一基金之信託本金,自信託起日(單筆投資自申購日,定期定額則依每次扣款日)起算,至贖回止之信託天數(未滿一年部份按實際天數計算),每筆逐筆依年費率0.2%計算加總信託管理費,由受託人於委託人贖回時,就應返還之信託本益中向委託人一次扣收。委託人部份贖回時,信託管理費按贖回金額占全部信託金額之比例先行扣收。 (二)國內新臺幣計價基金:免收信託管理費,惟贖回時每筆需按國內匯費級距收取贖回手續費,由受託人於委託人贖回時,就應返還之信託本益中向委託人一次扣收,至少新臺幣30元;國內貨幣市場型基金不收取。 |
Q:申請定期定額投資及各項變更手續,有無申請時間限制? |
委託人申請定期定額投資及各項變更之申請手續,應於扣款日前一營業日下午14:30前完成,若逾時,則該申請自下次扣款日才生效。 |
Q:定期定額扣款日可選擇哪一天? |
每月3日、13日、23日為外幣扣款日;8日、18日、28日為台幣扣款日,每一基金可複選2個以上扣款日,且每一扣款日之扣款金額皆為約定之扣款金額。 |
Q:定期定額扣款帳戶有無限制? |
本行活期性存款帳戶(非支票存款戶、聯名戶),均得約定為定期定額扣款帳戶,惟約定扣款帳戶餘額不足時,不得動用質借/透支等授信額度進行投資。 |
Q:定期定額扣款可以扣其他人的帳戶嗎? |
不可,扣款帳號限為委託人本人帳戶。 |
Q:定期定額申購基金,扣款失敗幾次後會被停止扣款? |
連續達三次扣款不成功,該件即終止繼續扣款投資,應重新提出辦理下單之申請,才可繼續扣款投資。 |
Q:定期定額每次扣款金額可不可以申請變更? |
定期定額申購之基金可申請「異動-每次信託金額」,即可增減每次扣款金額,但最低仍以NT$3,000為限。 |
Q:定期定額扣款日可不可以申請變更? |
定期定額申購之基金可申請「變更指定扣款日」,亦可增減扣款日期。 |
Q:已暫停扣款之基金以後可以申請恢復扣款嗎? |
委託人可隨時透過臨櫃或網銀申請恢復扣款。 |
Q:使用網路銀行購買定期定額基金,為何「我的基金」未顯示該筆基金資料? |
網路銀行辦理定期定額基金申購交易完成後,因尚未開始扣款投資,「我的基金」不會列出該筆基金明細,須俟第一次扣款成功後,該筆基金資料才會列示在「我的基金」項下。惟需俟單位數分配後才會顯示該筆預估損益等資訊。 |
Q:貴行國內、外基金轉換有何限制條件?是否可以部分轉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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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可分全部轉換和部分轉換,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一、轉換規定 (一)每筆基金(依契約編號)每日僅受理轉換申請一次。 (二)原投資標的之受益權單位數未分配前,不受理全部轉換。 (三)國內貨幣市場型基金、國內外幣計價基金不受理轉換申請(含轉入及轉出)。 (四)遞延至贖回時收取手續費之境外基金不受理部份轉換。 (五)基金之轉換以經本行同意,並以轉換同一基金公司所發行且已在本行營業處所公開受理轉換之其他共同基金為限。 (六)以定期定額方式信託投資者,辦理全部轉換後,每期信託資金之投資標的亦隨同變更為轉換後之新投資標的;但辦理部份轉換後,其後每期扣款投資標的仍為轉換前之原標的。 二、部分轉換信託金額限制:(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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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基金的轉換手續費如何計算?如何收取? |
轉換手續費和收取方式 (一)本行得依委託人每筆契約編號項下每一基金每次轉換時,依轉入基金筆數計收,境外基金、國內外幣計價基金每筆收取新臺幣500元整;國內新臺幣計價基金每筆收取新臺幣100元整;由委託人於辦理轉換時一次給付予受託人。 (一)基金公司另有規定加收者或依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有轉換費用者,其收取方式悉依各基金公司之收費標準另行計收。若基金公司以外加方式收取者,受託人將以新臺幣計收。 |
Q:基金網銀功能介紹: |
基金網銀功能介紹 一、交易類: 1.基金單筆申購 2.基金定期定額申購 3.基金轉換 4.基金贖回 5.基金異動 6.客戶風險承受等級評估作業 二、查詢類: 1.基金往來明細查詢 2.基金定期定額申購(全部)契約查詢 3.基金定期定額申購(有效)契約查詢 4.基金損益查詢 5.基金投資損益分析 6.基金電子對帳單查詢 7.基金電子對帳單申請/異動 |
Q:何謂黃金存摺 |
黃金存摺是本行與客戶之黃金買賣及保管業務,以存摺方式登載,免收保管費,不支付利息,不受中央存保保障之黃金買賣業務。 |
Q:黃金存摺開戶對象 |
年滿20歲之自然人、法人及機關團體皆可申辦,惟OBU境外客戶不得申辦新臺幣黃金存摺。 |
Q:黃金存摺開戶方式 |
◎ 請攜帶身分證(法人及機關團體另須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親臨本行營業單位填具印鑑卡並繳交開戶手續費辦理。 ◎ 申辦本行黃金存摺需開立本行新臺幣帳戶,並將新臺幣帳戶約定為轉出帳戶(已持有本行新臺幣帳戶者,則無需再開立新臺幣帳戶)。 |
Q:黃金存摺網路下單開戶方式 |
◎ 未持有本行黃金存摺帳戶者,請先至營業單位開立黃金存摺帳戶,並填具「網路銀行黃金存摺交易服務綜合約定書」,隔日即可於網路銀行進行黃金存摺下單交易。 ◎ 已持有本行黃金存摺帳戶者,請至營業單位填具「網路銀行黃金存摺交易服務綜合約定書」,隔日即可於網路銀行進行黃金存摺下單交易。 |
Q:黃金存摺交易時間 |
◎ 臨櫃:營業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 網銀:營業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
Q:黃金存摺買進方式 |
◎ 單筆買進 臨櫃及網銀單筆買進皆免手續費,「新臺幣黃金存摺」最低交易量為1公克,並皆得以最低交易量之整倍數增加。 ◎ 定期投資 (1) 須有本行新臺幣活期性存款帳戶(支票存款除外),存戶可臨櫃申請授權本行於每月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任選一日或數日)扣取設定之款項及手續費,買進黃金存入黃金存摺。 (2) 扣款金額至少須NT$1,500或1公克,並得以NT$500或1公克之整倍數增加。 |
Q:黃金存摺回售方式 |
◎ 可臨櫃或登入網銀辦理回售,皆免手續費,臨櫃辦理須憑存摺、原留印鑑,至本行各分行(未申請「全行代購售」者須至原開戶分行),填具黃金存摺售出憑條後辦理。 ◎ 「新臺幣黃金存摺」回售最低交易量為1公克,得以最低交易量之整倍數增加,惟帳戶餘額全數回售或銷戶者不在此限。 |
Q:黃金存摺轉帳 |
◎ 存戶須憑黃金存摺、原留印鑑,至本行各分行(若未申請「全行代購售」者須至原開戶分行),填具黃金存摺提領現貨申請書及黃金存摺存入憑條,並繳交轉帳手續費後,即可將黃金轉帳至其他帳戶。 ◎ 若轉帳帳戶為同一身分證字號時,免收轉帳手續費。 ◎ 黃金存摺帳戶間轉帳限同幣別,且國內各指定外匯分行與OBU帳戶間不得相互轉帳。 |
Q:黃金存摺轉換金品 |
◎ 本行黃金存摺可轉換黃金條塊,規格及數量以本行現有實物為準。存戶請先電洽原開戶行,憑存摺、原留印鑑,臨櫃填具「黃金存摺提領現貨申請書」,並繳交「黃金存摺轉換金品應補繳款」後提領,惟提領後不得再存入黃金存摺。 ◎ 存戶轉換金品須自黃金存摺扣除等重量黃金,此外,因金品含鑄造、精煉、運輸、保險及儲存等費用,提領時須另補繳本行新臺幣黃金牌價表之「黃金存摺轉換金品應補繳款」(應補繳款=金品賣出價格-等量新臺幣黃金存摺賣出價格)及提領現貨之手續費每次2,500元。 |
Q:黃金存摺交易風險 |
◎ 黃金存摺不計息,因國際金價及匯率有漲有跌,可能產生收益或損失,依據國際金價歷史紀錄,最大可能損失約為本金百分之七十,請自行審慎研判買賣時機並承擔風險。 ◎ 黃金存摺如涉贈與、繼承及應繳稅捐等情事,悉由存戶或繼承人自行申報與負擔。 ◎ 黃金存摺係由銀行為客戶保管其所表彰之黃金餘額數量,並非存款,非屬存款保險條例規定之標的,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
Q:黃金存摺網銀下單須知 |
◎ 交易時間:9:00am~3:30pm(台灣時間) ◎ 交易種類:單筆買賣 ◎ 交易限額:單筆最低1公克、最高499公克,當日無累計筆數、總額之限制 ◎ 交易費用:無 |
Q:黃金網銀功能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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