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債券商品-本行受託買賣海外債券一覽表

備註:以上報價皆為本行上手所提供之參考報價,客戶成交價格仍以經紀機構回報的市場實際成交為準。
 
 
 
一、投資者注意事項
1.投資前請詳閱中文【產品說明暨風險預告書】,本資料供投資人(委託人)參考,倘本資料與英文(公開)說明書有歧異時,應以英文(公開)說明書為準,故投資前應詳閱英文(公開)說明書並謹慎評估風險。
2.海外債券不受理網路申購僅接受臨櫃申購,意者請洽本行(受託人)理財專員,申購時間為營業日10:00至15:30。
3.本項信託投資之本金及利息收益並非一般銀行存款,不在存款保險之承保範圍。
4.本產品係次級市場交易,故實際成交金額未必等於申購面額,可能高於或低於債券票面金額,到期發行機構將償還100%本金,係指【債券面額】,非【成交金額】。
5.自發行日起每日受理申購/贖回申請,申贖價格以受託人委託之經紀機構回報的市場實際成交價為準,受託人不保證一定能夠成交,若申購交易無法順利成交時,委託人同意受託人無息退還委託人原交付之信託本金及手續費;若贖回交易無法順利成交時,視為委託人撤銷該筆贖回之申請。次級市場實際成交價在可交易日後下一個交易日提供。
6.委託人提前贖回或國外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買回權,受託人需俟實際收到全部款項後次營業日才能將之撥入委託人指定之存款帳戶;另信託手續費及相關受託人報酬,不論委託人是否辦理提前贖回,均不予退還。
7.自產品發行日至到期日前,委託人得要求終止本信託契約,依提前贖回之規定辦理。
8.本產品提前贖回,須承擔損失本金之風險,又因市場流動性風險,委託人提前贖回之指示無法保證成交。另同一委託契約編號申購之產品不受理部分贖回。
9.本產品100%票面金額償還僅適用於持有債券至到期之投資人,故委託人提前贖回並不保證回收100%票面金額。
10.銷售限制:本債券不得銷售具有美國公民、美國稅務居民、美國法人、美國法人在臺分支機構、非實質營運法人且持股超逾10%大股東之美國實質股東之委託人。
二、投資主要風險
1.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本商品無連結標的,最低收益風險取決於發行機構/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如發生信用違約風險,最差狀況下,客戶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及可能之配息。
2.委託人提前贖回之風險(Early Redemption Risk):如提前贖回時,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故可能導致信託本金之虧損;且有無法或即時贖回之流動性風險存在。
3.利率風險(Interest Rate Risk):本債券自債券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ed to Market Value)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上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將會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產生資本損失。
4.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本商品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對於金額過小之提前贖回指示單無法保證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商品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會發生可能損及信託原始投資本金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委託人必須持有本債券直至到期。
5.信用風險(Credit Risk):委託人須承擔債券發行機構/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債券發行機構/保證機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保息係由發行機構/保證機構所承諾並非受託人之承諾或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