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貸款


貸款對象

一、年滿十八歳以上之本國國民,信用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二、有正當職業、穩定收入、能按期履約償還本息者。
三、所標購法院或公正第三人拍賣之房地產應符合以下規定:
        1.拍賣公告中標示拍賣後為「點交」案件。
        2.建物及其基地所有權完整,且建物用途登記為「住」或「商」。
        3.該不動產於拍定後需提供本行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


貸款期間

一、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最長3個月
二、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最長30年


貸款利率

一、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最低依本行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或定儲指數利率加4.47%,機動計息。
二、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依本行房屋貸款相關辦法辦理


還款方式

一、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本金一次撥貸,利息按月計付,若於貸放期間內,因故無法轉換為擔保放款,則視為到期並一次清償。
二、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依本行房屋貸款相關辦法辦理。


違約金

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貸放期間三個月內,因可歸責借款人之事由無法轉換為本行房屋貸款時,依貸款額度之1.5%計收違約金。


所需費用

開辦費用$10,000元,信用查詢每人$500元。


貸款額度

依本行核定之鑑價淨值之八成,並與法拍得標金額之八成擇孰低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