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埕驛」建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 : 公告本行辦理嘉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4301221,下稱嘉源公司)委由本行辦理台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05地號土地「埕驛」建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案(信託契約編號:11203C02) ,因發生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之情形,爰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第十七條公告相關說明如下:

二、「埕驛」建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

公告本行辦理嘉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4301221,下稱嘉源公司)委由本行辦理台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05地號土地「埕驛」建案之預售屋價金信託案(信託契約編號:11203C02) ,因發生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之情形,爰依「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第十七條公告相關說明如下:

1.本建案預售屋價金信託原係承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本行自112年3月14日起擔任新受託人,接續履行預售屋價金信託受託人之責任及義 務,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並於 112年4月6日將預售屋價金新台幣(下同)$65,863元匯入本行指定之信託專戶。

2.截至112年7月10日止,本建案信託專戶餘額為$65,863元。

3.本行就目前信託專戶內承購戶所繳價金已全數保留,不再給予以嘉源公司動用。

4.依注意事項第十九條之規定,賣方無法依約完工或交屋時,除有應依法院強制執行之裁定、命令辦理者外,賣方(即嘉源公司)就買方(即本建案承購戶)所繳價金交付信託所享有價金信託之受益權應依注意事項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歸屬於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