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制度舉報系統 為協助本行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促進健全經營,若您發現本行人員 違反本行檢舉制度時,請讓我們知道,本行將直接交由稽核部審慎處理。
您可透過下列管道: 一、書面信函:103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稽核部親啟 二、電子郵件:稽核部電子信箱(fcc9003@taipeistarbank.com.tw) 請點選電子信箱登入舉報系統填寫完成並送出,本行將儘快為您處理。
提醒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檢舉人之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地址、電話及電子信箱。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識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不得代替他人檢舉,檢舉人有不實檢舉或捏造事證, 經核實確屬者,將依照相關法規懲處。
對檢舉人的保護措施。 ▶本行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 ▶如檢舉人為本行所屬人員,本行不得因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予以解僱、解任、降調、 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
受理檢舉案件類型: 一、違反本行財務制度,影響公司財務報告準確性之行為。 二、違反本行適用的法規或有違反法令之虞之行為。 三、違反本行政策、內部控制制度和誠信行為準則之行為。 四、任何損害本行權益或有損害之虞之行為,如舞弊、犯罪、侵占本行資產收取不當利益等。
不受理之檢舉案件類型: 一、非屬違反法令或非為前項所列之類型範圍內。 二、惡意攻訐、虛偽不實或無具體內容之檢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