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目的 |
基於人道關懷,提供八仙塵爆事件中長期住院傷者家屬之喘息空間,經本公益信託諮詢委員會討論通過本辦法。 |
申請資格 |
因八仙塵爆案受傷,且至本辦法頒佈日(104.8.20)仍住院治療之傷者,住院期間有聘請看護需求者,皆可申請。 |
補助額度 |
本辦法補助看護費用,每人最高2千元(天),補助上限為1萬元(人)。 |
申請辦法 |
一、檢附文件包括:
(1)申請表 (申請表需經醫院社服單位協助完成證明及檢核);
(2)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匯入補助款之用)。
二、上述文件請寄至瑞興銀行信託部 (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4號2樓;註明為申請八仙塵爆低收入戶補助)。
三、本補助案申請期限至 105年12 月31 日止。 |
注意事項 |
一、審核結果將由本公益信託直接通知,補助款以匯款方式撥付。
二、本申請文件中有關事件當事人及其家庭之基本資料、事由、證明文件均需據實提供,當事人及其家屬同意本會以電話或實地進行訪視確認,如有不實,需返還補助。
三、本辦法經諮詢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附件下載 |
|